关于印发《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集团客户砂石销售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13658


公司各部门:

《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集团客户砂石销售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公司第7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集团客户砂石销售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砂石销售工作,实现砂石销售经营多元化,更好满足优质客户的砂石使用需求,根据市场化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2019年度集团客户砂石销售工作方案(试行)。

一、集团客户是指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公司)。

二、本方案有效期为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2019采砂年度审批许可期间(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3月19日)。

三、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指定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公司)与集团客户签订《砂石原材料供应意向协议书》,具体实施集团客户砂石销售业务。

四、集团客户在与拓新公司签订《砂石原材料供应意向协议书》后需向拓新公司指定账户汇入购砂预付款,首次预付款一次性汇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五、拓新公司将从预付款中扣除集团客户采购砂石所需支付货款。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交易所需付款额度时,集团客户应及时予以补充,否则,拓新公司有权暂停对该集团客户供砂。

六、本采砂年度结束后,拓新公司将在两个月内对集团客户预付款的余额进行清算并予以退还。

七、集团客户砂石销售价格以拓新公司在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即时价格为准。

八、公司供应的砂石为未经加工的砂石原材料,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等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限制。砂石开采配载完毕后,即视为交货,非法定事由,不予退货。

九、集团客户应指定业务代表,并填写《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负责与拓新公司市场营销部工作人员对接。

十、集团客户自行联系运输船舶到采区配载购砂,为保障采区作业安全,集团客户必须从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的会员船当中联系承运船舶。拓新公司将根据集团客户承运船舶到达采区的先后次序(看船及AIS查询)安排配载供砂。

十一、拓新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联络集团客户工作人员为:潘东明先生(联系电话13807022202),姚远先生(联系电话13607923871)。

十二、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九江银行白水湖支行,开户账号为727040100100141051。

主办: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A-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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