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砂石销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17816

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砂石销售工作,确保年度开采销售平稳有序,切实保障鄱阳湖砂石市场份额拓展和促进销售增长。根据公司2022年砂石销售情况及2023年砂石市场状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订集团公司2023年度砂石销售实施方案。

鉴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为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本年度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销制订了集团客户、上海区域销售代理客户及砂石“权益包”客户三种营销模式。

一、客户定义

客户是指经国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公司(企业)。

二、销售方式

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具体砂石销售业务,并包含收取及返还“区域代理权”或“权益包”竞价保证金等业务。

企业名称: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水湖支行

账   号:727049400000088888。

三、营销模式

(一)上海区域销售代理

1.区域范围

2023年度鄱阳湖区域销售代理范围为上海市全区域,包含上海市各港口码头。

2.有效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另:区域代理客户与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子公司开展的砂石业务可到2024年6月30日结束)

3.获得区域销售代理权的客户须在竞标结束后24小时内,向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指定账户汇入全部的购砂预付款,并签订《2023年度上海区域代理客户砂石原材料供应协议书》后实施具体购砂业务。

4.购砂预付款的总额计算应如下:

购砂预付款总额=竞量(价)标的额度×协定单价-竞价保证金100万元。

(二)“权益包”销售

1.“权益包”的定义

将100万吨砂石以“权益包”的形式公开竞标出售。

2.本期“权益包”有效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45天)。

3.竟得“权益包”的客户须在竞标结束后24小时内,向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全部100万吨购砂款,并签订《2023年度“权益包”砂石原材料供应协议书》后实施具体购砂业务。

4.2023年度“权益包”砂石销售单价为竞标的加价额度+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示的浮动销售单价。

5.购砂款的总额计算如下:

购砂款总额=(竞标的加价额度+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示的首次销售单价)×100万吨-竞价保证金100万元。

(三)集团客户销售

集团客户确定购砂意向后,应预先向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指定账户汇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预付购砂款,并签订《2023年度集团客户砂石原材料供应意向协议书》后实施具体购砂业务。

四、“区域代理权”及“权益包”的取得

(一)资质要求及资质审核。

1.申请“区域代理权”或“权益包”客户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破产状态,且账户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凡参与申请“区域代理权”或“权益包”的客户应缴纳竞标保证金100万元。

3.申请“区域代理权”或“权益包”的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指定业务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指定业务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文件)均应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及相应签名。营业执照(副本)及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返还,《指定业务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由集团公司存档保留。

4.通过资质审核的客户可领取2份竞标单和入场函(限3人以内,指定业务代表人必须参加)。

(二)竞标方式。

1.2023年度上海区域销售代理权。

①销售保底量为50万吨。各参与竞量(价)客户填报的竞标单中销售总量应不得低于50万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内)。填写低于或等于50万吨的视为废标。

②本次竞价标的额度最少加量单位为1万吨,如出现非整数竞价额度,则视为废标。

③本次竞量(价)设置200万吨为最高申报销售量,填写高于200万吨的视为废标。

④“区域代理权”开标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客户申报销售量为200万吨的情况,则安排其通过二次竞价方式再进行区域代理权的竞争。

⑤二次竞价底价为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官网首次公布的销售价格,各客户填报的区域代理权竞价单价低于竞价底价或未填写竞价单视为废标。

⑥区域代理权二次竞价最少加价单位为0.1元/吨。

⑦最终申报加价最高者获得区域代理权。

2.“权益包”。

砂石原料销售吨位为固定100万吨。本次竞价最少加价单位为0.1元/吨。

②竞价底价为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官网首次公布的销售价格,各客户填报的“权益包”竞价单加价额度不得低于最少加价单位,否则视为废标。

③申报加价最高者获得“权益包”。

3.“区域代理权”及“权益包”开标时出现两个以上最高量(价)相同时,在此基础上安排其立即进行二次竞标或多次竞标。二次或多次竞标的底价为上次竞标价,否则视为废标。

4.申请区域代理或“权益包”的客户可先行填写竞价单,也可在竞价当日规定时间内进行填写,所有竞价单填写完毕后应进行密封。

5.超过本方案规定时间未填报竞量(价)单视为放弃本次竞标。

6.所有竞价单数字填写务必清晰,能明确辨认,不能明确辨认数字的视为废标。

(三)竞标地点

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大会议室(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长虹西大道金鹏城3期A1栋18楼)

(四)时间节点

1.申请及资质审核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7日(含休息日,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时)。

2.竞标日期。2023年6月28日上午进行“权益包”竞标。2023年6月28日下午进行“区域销售”竞标。

3.如有二次或多次竞标的情况,则立即安排进行二次或多次竞标,直至唯一上海区域销售代理及“权益包”客户产生。

4.所有竞标未成功客户所缴纳的竞标保证金,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2023年6月28日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5.竞标成功客户所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则转为购砂预付款或购砂款。

6.本次竞价全流程拍摄存档,相关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五、销售价格

(一)2023年度集团客户砂石销售单价以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即时价格为准。

(二)“权益包”客户销售单价以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即时价格+获得“权益包”客户竞标单所填写的加价额度为准。

(三)区域销售代理客户销售价格以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即时价格+获得“区域销售代理”客户竞标单所填写的加价额度为准(加价额度在竞量未达到200万吨时可为零)。

(四)销售价格为含税价(含13%的增值税票)。

六、运输船舶

(一)客户所委托的船舶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航行和营运资质,并已在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进行登记的船舶。

(二)自卸驳、平板驳及无水槽类型的船舶不得参与运输。

(三)为保障采区生产及运输安全,集团客户委托的船舶在安排生产时船舶配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船面作业人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水面作业安全要求。

(四)所有已委托运输船舶信息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相互监督。

(五)原有登记信息船舶擅自改造船体数据的,一经发现则永久取消该运输船舶在采区的承运资格。

(六)经各种途径核实确认,发现非上海区域销售代理客户委托的运输船舶在上海区域销售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所产砂石,将取消该运输船舶在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的承运资格。

(七)经各种途径核实确认,发现上海区域销售代理客户委托的运输船舶在非上海区域销售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所产砂石,将取消该运输船舶在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的承运资格。

七、销售管理

(一)2023年度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所产砂石的销售将正式启用本集团公司使用的砂石交易系统,客户及委托的船舶要认真学习并使用此砂石交易系统。

(二)本年度船舶登记排序及客户船舶委托信息发送时间以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公司官方途径发布为准。

(三)客户应保持足够的购砂预付款或购砂款,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砂石货款时,应及时予以补充,每次补充预付款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否则,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权暂停供应砂石原材料,其委托一并无效。

(四)客户委托的船舶如未经干舷复核就离港的,则立即永久取消该运输船舶在采区的配载和承运资格,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权暂停委托方(客户)的销售业务,并要求客户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客户委托的船舶如出现恶意超载作业的,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权暂停或取消其订单业务,直至整改完成再恢复正常订单业务。承运船舶恶意超载作业三次以上的,则永久取消该运输船舶在公司采区的配载和承运资格。

(六)区域销售代理客户享受船舶量方、船舶信息录入、当日排号船舶配载及核减载优先权。

(七)“权益包”客户享受船舶量方及船舶信息录入权、配载及核减载优先权。

(八)2023年度上海区域砂石销售具有排他性,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所产砂石除区域代理客户以外其他各类型客户均不得在上海市场销售。

(九)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只为上海区域代理客户开具合法有效的砂石采运管理单(砂石采运单目的地仅为上海港)。

八、砂石质量

因本集团公司供应的砂石为未经加工的天然砂石原材料,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等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限制。砂石开采配载完毕后,即视为交货。

九、2023年度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市内客户销售方案遵照《2023年度九江市市内供砂管理规定》执行。

十、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所产砂石应优先保障由江西省发改委立项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

十一、违约责任

(一)获得区域销售代理权或“权益包”的客户未能如期支付所承诺的全部购砂预付款或购砂款视为违约。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权就违约情况做如下处理:

1.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签订销售协议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2.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权终止双方协议,并有权与竞价次高者另行签订上海区域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以此类推)。

(二)销售不达标违约。

1.区域销售代理在本方案期内未完成竞量(价)时承诺的销售量时,则按(竞价销售量-实际销售量)×首次协定单价×20%的方式计算销售不达标违约金,违约金在购砂款内予以扣除。

2.权益包”客户在本方案时效内未完成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所定的100万吨砂石原料,视为客户违约。所剩购砂预付款不予退还,作为销售不达标违约金。

(三)经各种途径核实确认,除区域代理客户以外的客户在上海市场销售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所产砂石,集团公司有权停止该客户供砂业务,其销售量计入上海区域销量。

(四)区域销售代理所采购的砂石卸载地应在上海港范围内,经各种途径核实确认不一致的,公司有权暂停止供砂业务,其在非上海区域的销售量不计入上海区域销量。

(五)客户应知晓并同意,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停采停供,不视为赣鄱砂业集团违约,并由客户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

十二、联系联络

(一)客户应授权指定业务代表人,并填写《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与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工作人员进行各项业务对接。

赣鄱砂业集团联系人:    胡  凯  联系电话:15979927050

                 周国霞  联系电话:13870220406

(二)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权拒绝非指定业务代表的业务请求。

(三)客户指定业务代表的变更应重新填写《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确认,并交付市场开发部存底备案。

十三、协议终止条件

(一)《2023年度集团客户砂石原材料供应意向协议书》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协议有效期限届满后,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客户的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并无息予以退还。

(二)集团客户可提前书面申请终止协议,收到客户书面申请后协议自动终止。赣鄱砂业集团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该集团客户的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并无息予以退还。

(三)《2023年度上海区域代理客户砂石原材料供应协议书》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协议结束后,原则上上海区域客户可申请终止协议,无申请终止协议,协议时间将自动延长,协议最长有效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6月30日。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将在协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对客户的销量及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

(四)《2023年度权益包客户砂石原材料供应协议书》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止。

十四、本方案期限

(一)本方案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2023年度集团客户砂石原材料供应意向协议书》签订时间为本方案公布之日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赣鄱砂业集团所有。


2023年度集团客户砂石原材料供应

意向协议书


供货方(甲方):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

需货方(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砂石原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签署本协议之前,乙方需向甲方预先支付预付购砂款人民币5000万元。预付购砂款到达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后,本协议即生效。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采用浮动的计价方式,单次销售价格以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布的即时销售价格为准(销售价格为含税价),并以此价格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

三、货款实行单次结算,即乙方每艘船舶配载完毕时结算,货款直接从预付款中扣除,当预付款余额不足时,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供应砂石原材料。乙方在预付款不足时可补充购砂预付款,乙方承诺每次补充预付款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已在上海区域实行鄱阳湖砂石销售代理,甲方所产砂石原材料在上海区域的销售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在上海区域销售甲方所产砂石原材料,如甲方发现乙方在上海区域销售甲方所产砂石原材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砂业务,乙方在上海区域销售量计为上海区域销售代理的销量。

五、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可向甲方发送购砂预约委托,但所有预约委托船舶必须为甲方已看船登记的船舶。

六、乙方委托配载的运输船舶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航行和营运资质(自卸驳、平板驳及无水槽类型的船舶除外)。乙方所委托的船舶需再变更登记信息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如实提供船舶资料和变更登记信息才能安排配载。

七、为保障采区作业及运输安全,乙方应知晓以下内容:

(一)甲方有权对船况较差或不适合采区作业的船舶不予信息登记,乙方应知晓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二)乙方委托的运输船舶在采区航行及配载作业时,应符合国家有关船舶航行、水面生产作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承运船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所委托船舶的配载作业。

(三)乙方委托的运输船舶发生非甲方责任的故障、事故,乙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处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作业。凡因此对甲方造成各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四)因甲方责任形成的故障、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乙方所委托船舶凡未进行生产的,可以取消委托或申请延迟生产配载。

九、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向乙方供应的砂石为未经加工的天然砂石原材料,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等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限制。砂石开采配载完毕后,即视为交货,不予退货。甲方应根据各采区开采条件,尽可能保障乙方所购砂石产品质量。

十、乙方委托的运输船舶如未经干舷复核离港的,则立即永久取消该运输船舶在采区的配载和承运资格,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销售业务,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一、乙方委托的运输船舶如出现恶意超载作业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各项业务,直至整改完成再恢复正常业务。

十二、乙方自行与承运船舶协商具体运输业务,若乙方与承运船舶之间发生任何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乙方知晓并同意,因砂石原材料开采受国家政策及自然环境等因素制约,甲方有权合理安排供货数量及时间,乙方应予以配合。

十四、乙方应知晓并同意,甲方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停采停供,不视为甲方违约,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

十五、乙方可授权指定业务代表一名,并填写《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负责与甲方进行各项业务对接。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非指定业务代表的业务请求。指定业务代表的变更应由乙方重新填写《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进行确认,并交付甲方存底。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有效期结束后,甲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的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并无息予以退还。

十七、如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须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即视为本协议终止。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的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并无息予以退还。

十八、甲方账户名称: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水湖支行;

账号:727049400000088888。

十九、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二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办: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A-316号
电话:0792-8779787 E-mail:jjsgps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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